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進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改革的通知
云自然資規〔2020〕5號
各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為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自然資規〔2019〕7號)的相關規定,深化“放管服”改革,結合云南省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實際,現就推進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穩步推進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改革
按照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改革要求,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儲量新分類標準及配套規范,科學確定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分級。礦產勘查分為普查、詳查、勘探三個階段;固體礦產簡化為資源量和儲量兩類;資源量按地質可靠程度由低到高分為推斷資源量、控制資源量和探明資源量三級;儲量按地質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成果,分為可信儲量和證實儲量兩級。
二、明確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范圍和權限
縮減礦產資源儲量政府直接評審備案范圍,減輕礦業權人負擔。探礦權轉采礦權、采礦權變更礦種與范圍,采礦權在采礦期間資源量發生重大變化的(變化量超過30%或達到中型規模以上的),以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應當編制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申請評審備案。政府部門不再對探礦權保留、變更礦種,探礦權和采礦權延續、轉讓、出讓,劃定礦區范圍,查明、占用儲量登記,礦山閉坑,以及上市融資等環節直接進行評審備案。
按照同一礦種同級管理的要求調整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權限,除自然資源部負責本級已頒發礦業權證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外,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煤、煤層氣、鐵、鉻、銅、鋁、金、鎳、鋯、螢石11種礦產(伴生礦產除外)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除部、省、縣級權限以外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的,除油氣和放射性礦產外,省自然資源廳負責跨州(市)行政區的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的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礦業權人或壓礦建設項目單位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申請,根據評審備案范圍和權限委托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對礦產資源儲量報告進行審查,出具評審備案文件。
三、取消礦產資源儲量登記事項
簡化歸并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和登記事項,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納入評審備案管理,不再作為礦業權登記要件,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結果作為統計依據。
負責評審備案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進行礦產資源儲量統計,通過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在線服務系統保證數據互通共享。省自然資源廳每年發布全省礦產資源儲量年報;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每年發布本行政區內的礦產資源儲量年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每年發布本行政區內的礦產資源儲量年報。
四、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實行同級管理
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按照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實行同級管理,省自然資源廳負責自然資源部出讓、登記礦種(油氣和放射性礦產除外)和煤、煤層氣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以及鐵、鉻、銅、鋁、金、鎳、鋯、磷、螢石9種礦產礦業權新立、擴大勘查開采范圍、采礦權變更開采礦種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除部、省、縣級管理以外的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
五、公開競爭選擇評審評估機構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采用公開競爭方式選擇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和具有礦業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評審、評估費用納入財政預算,不得向礦業權人收取。評審評估機構對其出具的評審意見書或礦業權評估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合理性、合規性負責。
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本級門戶網站或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信息和公示公開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每年開展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等事項事中事后監督檢查,對不合規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應當依權限撤銷。評審評估機構和評審專家、礦業權評估師出具的評審意見書或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不合規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經依法認定為聯合懲戒對象的,列入省自然資源廳失信“黑名單”,并按照有關規定在本級和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同時向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推送違規的評估機構和礦業權評估師名單。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通知實施前已印發的文件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3月31日